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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省中小学教师参加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1 16:43 发布单位: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浏览量: 590 【公开】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琼师训〔2022〕177号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我省中小学教师参加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儋州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3号)有关要求,我办决定组织我省中小学教师参加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指导思想及培训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为指导,面向中小学从事国家安全教育的相关学科骨干教师和班主任进行培训,帮助教师形成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系统性认知,提高教师模块化实施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开发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课程资源以及创新国家安全教育教学的能力,培育一批国家安全教育“种子”教师。

二、项目承担院校及培训形式

我省教师参加的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由中国政法大学承担,以线上培训的方式开展。

三、培训对象要求及名额分配

参训学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应具有 1 年及以上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学科从教经历,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学科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优先。原则上参加过往年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我省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市县(单位)

海口市

三亚市

儋州市

海南省教育

研究培训院

名额分配

6

6

3

1

四、其它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员选派工作,认真审查学员资格,按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足额选派。充分考虑教育教学安排和教师本人意见,统筹考虑国培、省培等其他培训项目情况,避免重复培训。请于2022年11月13日前参加培训对象信息回执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hnsgpb@126.com邮件主题标明“国家安全教育+市县(单位)”。我办将对学员资质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进行调换。

我办按标准为培训合格的参训教师登记学时学分,教师派出学校要为参训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我办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老师  36652792。

 

附件: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对象信息回执表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琼师训(2022)177号:关于组织我省中小学教师参加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pdf

附件: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对象信息回执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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